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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

——   通知公告  ——



【党校培训】关于举办党委党校2021年第二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的通知
2021-04-02 09:36     (点击: )

 
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基础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第二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时间

20214月初2021年5月上旬,各分党校根据本单位推优时间情况酌情开展。

二、组班办法

由分党校负责组班,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培训。培训对象为经党团组织推优,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。分党校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和招生录取工作。

三、教学组织

由分党校负责教学安排。教育培训可采取集中学习(专题辅导或观看电教片形式)、个人自学、研讨交流、参观调研、社会实践、主题活动、考试答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培训总学时不少于三天(或二十四学时)。

四、培训内容

各分党校要以党的十、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紧密联系当前形势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,科学设计培训内容。

《党章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中央组织部编写的《入党教材》等,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。具体包括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》《中国共产党简史》《论中国共产党历史》等。

五、管理工作

1.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对象的前期摸排工作,初步确定可能成为发展对象的人员范围(一般大于最终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数),于4月12日前上报《2021年上半年需函调有无犯罪记录人员信息表》至党委组织部,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协调函调有无犯罪记录情况。

2.分党委、党总支负责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的招生和管理,420日前将《2021年第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招生名单表》(附件2)和《2021年第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教学活动计划表》(附件3)电子稿发dyzj@usx.edu.cn

3.要求每班确定一名教师党员担任班主任(一般由组织员担任),一名学员作为班长。

4.要规范日常管理,严格请假制度,保证学习效果。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,必须经分党校批准。缺席次数达应到学时的1/3者,不能结业。

六、考核与结业

1.学员考核与结业工作由各分党校具体负责。考核内容由平时考查、个人总结和结业考核三部分组成。平时考查成绩占30%,个人总结成绩占50%(对党课讲座的体会、读书报告或个人成长表现,题目自拟,严禁抄袭),结业考核成绩占20%(分党校根据需要组织考试或考核)。

2.培训结束时,各分党校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。学员需填写《党委党校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学员登记表》(附件4),由分党校留档保存;分党校汇总填报《2021年第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学员结业成绩登记表》(附件5),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于520日前报校党委党校办公室。校党委党校审核后统一发文公布,同时发放结业证书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1.发展对象要正确处理好日常文化课学习与党校教育培训的关系,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党校的各项活动。

2.各分党校要根据发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,可依托网络平台,突出“互联网+党建”特色,大力推进教育培训载体、形式、手段的创新。

3.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考核合格者方能发展入党,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合格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,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,需重新参加短期培训。

4.各分党校要建立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台帐,包括教育培训计划、主题会议纪录、讨论交流纪录、主题教育活动记录、社会实践活动情况、心得体会等。

附件:

1.2021年上半年需函调有无犯罪记录人员信息表

2.2021年第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招生名单表

3.2021年第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教学活动计划表

4.党委党校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学员登记表

5.2021年第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学员结业成绩登记表

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党校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42日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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